进口空运报关流程

货代在成功接下委托业务,并完成委托录入与审核后,就可以开始正式操作了。以下的操作步骤顺序仅供参考,实际业务中,有些工作常常是在同一时段进行的,并非一定要分先后。

流程图展示如下,具体操作说明请点击下方的“操作步骤”进行查看。

进口空运流程

为什么要索要单据?
  货代在接受货主委托后,需要从货主处取得相关的贸易单据,如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等,以备办理交接货物、报检及报关等手续时使用。
  因此,当完成委托录入并顺利通过审核后,所应进行的第一步操作,就是索要单据。
 
索要单据的具体操作步骤
  通常来说,出口委托应向发货人索要单据,进口委托则需向收货人索要单据。
  具体操作为:在“外出办事”页面,点击“发货人”或“收货人”,选择相应的选项。
  不同方式下可能取得的单据不尽相同,具体如下:
  出口海运: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出口收汇核销单;L/C方式下会有信用证,当货物属于法定需出口检验的商品时,还会有代理报检委托书。
  出口空运:与出口海运相同。
  进口海运: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海运提单;根据货物属性不同,可能会有品质证书、数量/重量证书、健康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等检验证书;当货物属于法定需进口检验的商品时,还会有代理报检委托书。
  进口空运:与进口海运相比,少了海运提单。
常见问题
  问:发现缺少单据时怎么办?
  答:货主的工作有时也会出现差错,有可能会将部分单据遗漏。一旦发现缺少单据,请您尽快通过电话簿联络货主,询问相关事项,将单据及时补上。

支付运费的具体操作步骤
  1、进入“外出办事”页面,切换到相应的委托(如果是拼单,需先选择对应主单,再进入相应分单的单据列表);
  2、海运时点击“船公司”,空运时点击“航空公司”,选择支付运输费用;
  3、支付成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相关费用。不同运费支付方式下所收的费用不同,具体如下:
    出口海运预付:海运费、码头作业费、如果使用集装箱时间超过7天,还会有滞箱费。
    出口海运到付:码头作业费、如果使用集装箱时间超过7天,还会有滞箱费。
    进口海运预付:码头作业费。
    进口海运到付:海运费、到付手续费、码头作业费。
    出口空运预付:空运费、地面服务费。
    出口空运到付:地面服务费。
    进口空运预付:地面服务费。
    进口空运到付:空运费、地面服务费。

 

交接单货的相关概念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有关的单据(运单等)也随机到达,运输工具及货物处于海关监管之下。机场货运站卸货后,将货物存入其海关监管仓库内,进行进口货物舱单录入,同时根据运单上的收货人及地址寄发提货通知。若运单上的收货人或通知方为货代公司,则把运输单据及与之相关的货物交给货代公司。
货代公司在与机场货运站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总运单核对实际货物,做到单单核对,即交接清单与总运单核对;单货核对,即交接清单与货物核对。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应把货物运至货代公司自行使用的海关监管仓库内。

 

交接单货的具体操作步骤

  进口交接单货的前提,是货物已经到港,收到航空公司发来的提货通知单,且货代已向航空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并从收货人处拿到相关单据。

1、进入“外出办事”页面,切换到相应的委托;
2、点击“机场货运站”,选择要办理交接单货;
3、办理成功,接收到货物与其对应的航空运单。

进口报检的基本概念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列入法定检验范围的进口商品必须按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施行强制性检验。需要实施检验的商品必须检验合格领得证书后,才能办理通关提货。对不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检验机构可以抽样检验并实施监督管理。

 

 

进口报检的具体操作步骤

在进行进口报检之前,首先应确定本批货物是否在法定检验范围内,再进行报检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查询商品监管条件:
(1)首先从客户提供的合同或委托书中查得商品编号,进入“市场信息网站”的“商品”页面,输入商品编号进行查询,记下商品的海关代码
(2)再进入“税率”页面,输入商品海关代码,查到相关税则,如下图:

(3)如果查到的商品对应监管条件中有“A”,表明需要进口报检;如果监管条件中有“B”,表明需要出口报检;如果“A”和“B”都没有,则该商品不需要进出口报检。如果合同中有多种商品,需逐一进行查询。

2、填制单据:
(1)如果在1步骤中查到监管条件为“A”,那么需进入“业务管理-单据管理”,打开代理报检委托书进行填写;
(2)点“添加新单据”,添加入境货物报检单;
(3)在单据列表中点击打开入境货物报检单进行填写,填写说明可点击单据标题蓝色字体进行查看。

3、办理进口报检:
(1)单据填写通过后,进入“外出办事”页面,切换到相应的委托;
(2)点击“检验机构”,选择办理进口报检,提交相关单据。不同运输方式下需提交的单据不同,具体如下:
海运: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检委托书、入境货物报检单、提货单-提货联;如果客户提供了品质证书、数量/重量证书、健康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等,也要一并提交;
空运: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检委托书、入境货物报检单、航空运单、提货通知单;如果客户提供了品质证书、数量/重量证书、健康证书、植物检疫证书等,也要一并提交;
(3)办理成功,检验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进口报关的基本概念

出口报关同理,货物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按规定将货物送进海关指定的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码头仓库,向进出境口岸海关请求申报,交验规定的证件和单据,接受海关人员对其所报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依法缴纳海关关税和其他由海关代征的税款,然后才能由海关批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放行。放行后,进口人方可办理提货等事宜。
进口货物的通关程序,就进口方而言,一般可分为申报进境、交验货物、缴纳税费及凭单提货等四个步骤;而就海关立场而言,则可分为接受申报、查验货物、征税、结关放行等四个步骤。

 

 

进口报关的具体操作步骤

在正式递交单据办理进口报关之前,必须先进行电子报关预录入。具体操作如下:

1、电子报关预录入:
(1)点击主画面右上方第二个按钮,进入“电子报关”系统,输入口令(与登录密码相同);
(2)点击“报关申报”,进入预录入操作画面;
(3)鼠标移到左上方第一个菜单“报关单(1)”上,选择类型为“进口申报”;
(4)再点击“新增(N)”,新建一份进口报关单录入,填写报关单中各个栏位。填写过程中可随时“检查”,也可查看填写说明;
(5)检查通过后,点击“暂存(S)”,然后依次点击“上载(U)”、“申报(R)”、“打印(I)”。打印成功后这笔电子报关预录入就完成了,正式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将生成在“业务管理-单据管理”的相应单据列表中。

2、填制单据:
(1)进入“业务管理-单据管理”,点击对应委托的“查看单据”;
(2)在单据列表中点击打开代理报关委托书,进行填写,填写说明可点击单据标题蓝色字体进行查看。

3、办理进口报关:
(1)单据填写通过后,进入“外出办事”页面,切换到相应的委托;
(2)点击“海关”,选择办理进口报关,提交相关单据。不同运输方式下需提交的单据不同,具体如下:
海运: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提货单-提货联;如果是法定需进口报检的商品,还要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
空运: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代理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航空运单、提货通知单;如果是法定需进口报检的商品,还要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
(3)办理成功,海关收取报关费,签发关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如果没有则说明不需要缴此种税)。

 

 

进口缴税的基本概念

进口税费是海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进口货物征收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限制外国货物进口数量。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填具税款缴纳证后的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进口缴税的具体操作步骤

  进口缴税步骤的前提,是已经先向海关申请过进口报关,并取得相关缴款书。

  1、通知收货人缴税:
(1)进入“外出办事”页面,切换到相应的委托;
(2)点击“收货人”,选择请收货人支付进口税费,提交关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如果没有则不提交,说明不需要缴此种税);
(3)收货人收到单据,缴纳税费。

2、向海关申请完成通关:
(1)进入“外出办事”页面,切换到相应的委托;
(2)点击“海关”,选择税费已缴纳,请受理单据,提交关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如果没有则不提交);
(3)办理成功,海关在相关单据上盖放行章与验讫章,并退回进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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